醫保刷卡機鏈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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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刷卡機鏈路錯誤
疫情期間,以慢病患者為代表的非新冠患者難以及時滿足基本就醫需求,多地積極探索,因地制宜,突破“互聯網+險”。中金公司研究部認為,已有方案仍存痛點,建議同時推進“互聯網+醫”、“互聯網+藥”、“互聯網+險”發展,加快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摘要
中國“互聯網+醫療健康”生態現狀:“互聯網+醫+藥”初步落地
跨時空、聯結性、共享性、數據沉淀及全程留痕等特點,使得health-tech賦能醫藥行業具明顯優勢,突破傳統痛點。早期,“互聯網+醫”、“互聯網+藥”獨立發展,分別重構問診、購藥場景,目前“醫+藥”在線合一模式初步落地,B2C及O2O購藥場景加快普及,進一步提升患者體驗感,但并未實現醫保在線支付。
疫情進一步催生“互聯網+醫+藥+險”需求,多地積極突破“互聯網+險”
疫情期間,以慢病患者為代表的非新冠患者難以及時滿足基本就醫需求,進一步催生“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需求,多地積極探索,突破“互聯網+險”。
模式一:以醫療機構個體為主,依托自有互聯網醫院提供復診,為符合條件的慢病患者提供遠程復診服務,并打通醫保在線支付,以廣東省人民醫院、成都高新海爾森互聯網醫院(由平臺型互聯網醫院運營,突破醫生資源限制)為代表;
模式二:以市級為統籌,搭建市級互聯網醫院平臺,僅為當地具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開放在線醫保政策,以衢州市、南京市、宜昌市等為代表;
模式三:以市級為統籌,開創性引入平臺型互聯網醫院并對接醫保,組織當地符合資質的藥店為慢病患者提供全鏈路服務,以武漢市(具有特殊性)為代表。
已有方案仍存痛點
我們認為,已有方案仍存痛點,大量慢病患者依然難以及時滿足基本就醫需求。
服務機構受限:除武漢市以外,其余省市方案的服務主體都僅限當地具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屈指可數,且并未對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開放;
服務患者受限:多地僅限在提供遠程復診的醫療機構有歷史就診記錄的患者;
服務病種受限:多地僅限部分慢病病種的遠程復診與醫保支付。
我們建議:加快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我們認為,對慢病患者而言,“醫+藥+險”需求三位一體,需同時推進“互聯網+醫”、“互聯網+藥”、“互聯網+險”發展,才能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互聯網+醫”:加快實體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建設進度,支持更多服務主體滿足當地患者需求;基層及偏遠地區可借助醫聯體或第三方互聯網醫院開展服務;
“互聯網+藥”:加快工業企業、零售企業全渠道布局進度,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互聯網+險”:加快各地醫保信息化建設;加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醫保電子憑證,并探索慢病患者“異地遠程就醫,當地醫保結算”模式;在監管可控下給予第三方互聯網醫院/互聯網醫藥零售平臺與線下機構同等的醫保政策支持;
“互聯網+監管”:全面監管在線診療、藥品銷售、醫保支付、個人數據安全等。
目錄
1. 中國“互聯網+醫療健康”現狀:“互聯網+醫+藥”初步落地
1.1 技術層面,Health-tech賦能醫藥行業具明顯優勢
1.2 產業層面,“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不斷發展,并進一步實現“互聯網+醫+藥”
1.3 政策層面,國家不斷發文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2. 疫情期間,進一步催生“互聯網+醫+藥+險”發展需求
2.1 新冠防疫期間,全民培養“互聯網+醫/藥”使用習慣
2.2 新冠防疫之外,基本就醫需求難以及時滿足成為新困境
2.3 慢病患者痛點顯現,催生“互聯網+醫+藥+險”發展需求
3. 多地突破“互聯網+險”,嘗試“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3.1 國家高度重視,天津、江蘇、上海率先發文將“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
3.2 多省市積極創新探索,著力解決“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4. “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亟待普及
4.1 已有方案仍存多方痛點
4.2 我們建議:加快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4.3 疫情結束后,“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會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正文
中國“互聯網+醫療健康”現狀:“互聯網+醫+藥”初步落地
技術層面,Health-tech賦能醫藥行業具明顯優勢
網絡時代之所以能夠改變傳統行業的發展趨勢,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使得消費者可以追求更高效、更便捷、更個性化的生活方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核心特征:跨時空、聯結性、共享性、碎片數據沉淀以及全程留痕。我國醫藥行業長期存在諸多痛點,面臨嚴峻的挑戰:醫療資源分布失衡,基層醫療需求難以得到滿足,患者“看病難”;醫院終端“以藥養醫”,藥品定價機制扭曲,患者“看病貴”;零售終端“高毛趨利”,專業的藥事服務意識與水平堪憂;醫保管理能力欠缺,套保騙保監控不到位,醫保異地結算難度較大等等。醫療行業諸多痛點可以通過技術層面提供合適的解決方案,進而提升行業運行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圖表: health-tech賦能醫藥行業具明顯優勢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產業層面,“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不斷發展,并進一步實現“互聯網+醫+藥”
“互聯網+醫”早期以在線掛號為主,不斷擴展至在線問診。早期,以掛號網(現更名為“微醫”)為代表的企業為患者提供在線掛號服務,與各大醫療機構實現聯結;以春雨醫生為代表的企業為醫生提供在線交流平臺;隨著行業不斷演化,“互聯網+醫”開始出現在線問診場景,患者可以借助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通過圖文信息、視頻、語音等方式實現醫患溝通,常見病與慢性病成為線上問診的主要領域。此外,諸多實體醫療機構自建互聯網醫院平臺,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
“互聯網+藥”早期以B2C模式呈現。傳統購藥選擇主要是在醫院、社會化藥房等線下實體終端實現購買,自“互聯網+”開始向醫藥行業滲透以來,消費者的購藥場景在不斷發生變化。“互聯網+藥”早期以B2C模式呈現,消費者可以在天貓醫藥館、京東健康等平臺在線選擇商家,包括各平臺的自營門店(如有),或者傳統連鎖藥店在平臺上開的旗艦店等,最后由物流企業實現配送。
圖表: “互聯網+藥”早期以B2C模式呈現,消費者實現跨區域在線(互聯網藥店)購藥場景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藥店+配送”模式為“互聯網+OTC”提供O2O場景。隨著國內物流體系建設的不斷加強,諸如餓了么、美團等O2O龍頭企業進一步提升配送效率,解決諸多領域最后一公里配送問題,于是O2O也逐步出現在“互聯網+藥”的場景中。近幾年,以叮當快藥為代表的醫藥新零售企業快速發展;2018年至今,以“線下藥店+美團/餓了么等”合作模式迅速將O2O購藥場景在消費者中普及,消費人群以年輕人為主,且主要品類為常見病用藥,集中在OTC、保健品等領域。
圖表: “互聯網+藥”進一步向O2O發展,消費者實現同城內無需進店的購藥場景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進一步向“互聯網+醫+藥”發展。對于患者而言,“醫”和“藥”通常缺一不可,“互聯網+醫”及“互聯網+藥”的獨立發展使得患者出現“診藥分離”現象。2017年開始,醫療、醫藥、運力等多方開始聯結,以患者就醫需求為中心實現功能融合,線上線下逐步融為一體,“互聯網+醫+藥”模式出現。
以阿里健康、京東健康為代表的企業將自有互聯網醫院的電子處方流轉至自營藥房,并通過第三方或自有配送體系實現B2C“送藥上門”服務。
以微醫、平安好醫生為代表的企業將自有互聯網醫院的電子處方分配給消費者所在地區的實體藥店,并通過第三方配送體系實現O2O“送藥上門”服務,這也使得處方藥開始具有O2O購藥場景。
未來,隨著實體醫療機構不斷加快推進互聯網醫院的建設與運營,并接入處方流轉系統,與院外藥房形成“醫藥分家”,我們認為,更多的處方藥將為患者提供O2O購藥場景。
圖表: “互聯網+醫+藥”的發展,使得處方藥開始具有無需進店的O2O購藥場景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政策層面,國家不斷發文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政策頻出,國家高度重視“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近年來,從國家政策的明確支持層面上看,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高度重視“互聯網+醫療健康”的發展;2018年9月,《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發布,進一步深化“互聯網+醫療”的細則;2019年8月,新版藥品管理法出臺,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一體監管的原則,從基調上并未禁止網售處方藥(除部分特殊管理藥品),為未來網售處方藥進一步實踐探索留有空間。
疫情期間,國家全面推進health-tech在互聯網診療領域應用。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積極在全民范圍內推廣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2月份集中及時出臺多個文件,推進health-tech在互聯網診療領域應用,大力發揮health-tech在防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圖表: 政策層面,國家不斷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資料來源:國務院辦公廳,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金公司研究部
疫情期間,進一步催生“互聯網+醫+藥+險”發展需求
新冠防疫期間,全民培養“互聯網+醫/藥”使用習慣
疫情期間,國家不斷發文推進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的開展,諸多流量平臺如抖音、快手、微博、今日頭條、百度、騰訊等開放入口供第三方互聯網醫院提供新冠義診服務,“互聯網+醫”的使用習慣在全國范圍內加速培養。諸如好大夫在線、微醫、春雨醫生、平安好醫生、阿里健康、京東健康、妙手醫生等積極為全民提供問診服務,各應用軟件問診量均有提升。此外,為了在線購買防疫產品,諸如口罩、酒精、感冒類藥品、增強抵抗力類保健品等,全民同時增加了對各類“互聯網+藥”(含B2C與O2O模式)的使用頻率。
圖表: 疫情期間,諸多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在“互聯網+醫”中發揮重要作用
資料來源:各大APP,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統計截至2月16日,所有入口界面存在隨APP本身更新而變動的可能
圖表: 2020年春節期間醫藥O2O啟動次數增長明顯
資料來源:易觀,易觀千帆,中金公司研究部
圖表: 2020年春節期間醫藥B2C日活人數增長明顯
資料來源:易觀,易觀千帆,中金公司研究部
新冠防疫之外,基本就醫需求難以及時滿足成為新困境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全國醫療資源聚力馳援一線,齊心協力,爭取早日抗疫勝利。然而,在應對突發衛生事件過程中,各地也不斷開始出現群眾基本就醫需求不能及時得到滿足的現象,尤其是慢病患者,主要有主客觀兩方面因素導致新困境的產生。
客觀因素:各地出現醫院部分門診停診、部分藥店停業等疫情防控措施;
主觀因素:慢病患者具有特殊性,線下復診增加交叉感染風險,希望借助“互聯網+”;
感染風險高:多為老年人或體質弱人群,與新冠易感人群重合度高;
定期需復診:長期服藥,需定期去醫療機構復診,增加交叉感染風險;
治療不能停:對于部分慢病患者,如若停藥,將面臨生命危險。
慢病患者痛點顯現,催生“互聯網+醫+藥+險”發展需求
慢病患者的特殊性使得患者需要借助“互聯網+”實現足不出戶的診療購藥服務,降低交叉感染風險,但廣大慢病患者也遇到各類痛點,催生“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需求。
各地互聯網醫院建設水平不一:雖然國家及時推進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工作,但各地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建設水平參差不齊,有的省市沒有對互聯網醫院資質進行審批,有的省市當地醫療信息化水平低,導致無法及時開展互聯網醫院建設與運營。
院外出現“診藥分離”現象:隨著國家鼓勵慢病在線問診,不少平臺型互聯網醫院調配全國醫師力量開展慢病復診,給予患者慢病續方服務。然而,不少藥品在院內與院外供應上有一定區別,或者在不同地區供應上有區別,導致即使患者通過院外實現復診續方,也無法在院外購買到相關藥品,實際購藥需求難以得到最終滿足。
“互聯網+險”并未放開:即使慢病患者實現了遠程“續方”+“購藥”,由于各地政府基本未放開“互聯網+險”,支付基本以自費為主,大多數省市的慢病患者在遠程復診時無法享受與院內復診同等的醫保支付權利。
圖表: 各地慢病患者均不可實現“互聯網+險”(多地緊急出臺應對措施前)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備注:*此處我們沒有考慮宿遷(對京東大藥房予以醫保支持)和衢州等(見附錄部分的案例參考)模式;對于O2O及B2C模式還需進一步考慮疫情期間各地的物流能力,以及藥房自身的備貨情況。
多地突破“互聯網+險”,嘗試“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國家高度重視,天津、江蘇、上海率先發文將“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
國家高度關注,緊急發文指導各地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2020年2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我們認為,此次文件意在指導各地加強疫情期間的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精細管理,做好醫療秩序的組織安排;分類救治,切實保障不同患者的醫療需求;強化感染防控,最大限度減少交叉感染;加強宣傳,引導患者合理選擇就醫等。同時,江蘇、上海迅速響應,相繼發文將常見病和慢性病患者復診時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
天津市:全國范圍內率先在省級層面打通互聯網診療服務醫保線上報銷
2020年2月14日,天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通知》(津醫保辦發〔2020〕10號),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在省級層面打通互聯網診療服務醫保線上報銷渠道,文件指出對互聯網診療服務給予醫保支持,機構范圍為納入當地醫保協議管理且已獲得注冊審批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平臺資質的實體定點醫療機構,且要求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平臺與所依托的實體定點醫療機構共用一個醫保額度管理指標,實施實時監控,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江蘇省:全省推廣“互聯網+”部分醫療服務醫保支付
2020年2月19日,江蘇醫保局、江蘇衛健委聯合下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部分醫療服務的通知》,文件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保支付政策、醫保結算等,鼓勵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醫保定點醫院,為當地參保的常見病、慢病復診患者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且向醫保部門備案后,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同時,文件鼓勵有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先試,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系統改造,滿足“互聯網+”醫療服務人卡認證、診療服務和網上費用結算等相關功能需求。對信息系統短時間內不能實現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需向患者提供電子發票,各地可采取郵寄報銷、預約報銷、延時報銷等報銷方式,完成費用結算服務。
上海市:推出“醫保12條”措施,“互聯網+”醫療服務試行納入醫保支付
2020年2月23日,上海市針對全面服務疫情防控和統籌做好日常醫療保障推出“醫保12條”措施,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試行納入醫保支付。上海市將具備互聯網診療服務方式的定點醫療機構、為常見病和慢性病參保患者復診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試行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充分發揮互聯網遠程醫療優勢,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得到醫療服務。此外,針對在疫情期間已經實行慢性病長處方的基礎上,支持醫療機構進一步完善和延續社區“長處方”、“延伸處方”支付政策。
多省市積極創新探索,著力解決“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為有效解決慢病患者的痛點,部分省市積極創新探索,著力解決“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避免患者在疫情期間“因藥返醫”增加交叉感染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以醫療機構個體為主,依托自有互聯網醫院,為線下就診過患者打通醫保在線支付
典型代表:廣東省人民醫院、成都高新海爾森醫院(由平臺型互聯網醫院運營)
以市級為統籌,搭建市級互聯網醫院平臺,僅為當地醫療機構開通醫保在線支付
典型代表:衢州市、杭州市、溫州市、南京市、宜昌市
以市級為統籌,引入第三方互聯網醫院,組織當地醫保資質藥店,開通在線支付
典型代表:武漢市
通過以上幾種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模式,當地符合條件的慢病患者均可實現“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有效解決遠程復診購藥問題,并實現在線醫保支付,在“足不出戶”的場景下滿足“醫+藥+險”三位一體的就醫需求。
圖表: 多省市探索創新模式,因地制宜,著力解決“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衢州市人民政府網,杭州市衛健委,溫州市醫保局,宜昌市人民政府網,“我的南京”APP,湖北省人民政府網,中金公司研究部;備注,截至時間2月28日,我們認為未來會持續有更新
以廣東省人民醫院為例:醫院自建平臺,打通慢病醫保在線支付
疫情期間,由于廣東省并未積極統籌,廣東省人民醫院在全省率先推出門診慢病續方系統平臺(入口為微信公眾號),針對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人,包括參保和自費患者,同時解決藥品配送服務。針對當地參保患者,有以下幾點特色:
病種限制:目前開放的病種較少,可報銷病種只有高血壓、糖尿病門特復診(自費患者可進行冠心病續方);
患者限制:需要在廣東省人民醫院就診過,系統會抓取3個月內的處方記錄,判斷是否符合續方條件;
診查費價格:診查費統一為20元/次,其中高血壓、糖尿病醫保患者可以報銷7元;
藥品價格:藥品品規和價格與醫院一致,一律零加成;
藥品來源:以院外藥房為主,必要時患者可以選擇在醫院藥房自取。
我們認為,此種模式主要適用于當地尚無統籌方案,但自身信息化基礎強,有互聯網醫院建設與運營能力(同時,當地也愿意給予互聯網醫院資質上的支持)的醫療機構,給予定點醫療機構為該院的參保慢病患者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針對非自有患者,仍可提供自費續方購藥服務(但可能會遇到不同醫生處方習慣不同的問題)。此外,我們認為由實體醫療機構主導的互聯網醫院以自主運營為主,醫生資源為自有醫生,并未向其他醫療機構的醫生開放多點執業,成都高新海爾森互聯網醫院實現突破,由平臺型互聯網醫院運營,有利于統籌全國醫師資源予以多點執業,突破醫生資源限制。
以衢州市為例:自建市級平臺,有條件探索“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疫情期間,諸多城市自建互聯網醫療平臺,并支持當地有互聯網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入平臺,對當地參保慢病患者,以及常見病患者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該模式下,符合條件的患者可以在線實現掛號、視頻問診、遠程開方、醫保支付以及線下送藥上門全流程服務,而背后是各方資源借助互聯網技術進行的聯結,包括醫療機構、醫生、處方流轉平臺、醫保移動支付方、醫保機構、院外藥房、第三方物流等。
以衢州市為例,衢州市醫療保障局聯合阿里健康,共同推出當地慢病管理在線支付開放平臺,將互聯網醫院、醫保、藥店以及相關物流平臺,兼容并蓄為一體,當地參保患者可享受“互聯網復診+處方在線流轉+醫保在線支付+藥品配送到家”的全流程在線服務。
目前已有2家當地醫療機構接入,以其中一家衢州市人民醫院為例,其在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時需滿足以下要求:
病種要求:目前可提供的慢性病復診病種只有帕金森病、阿爾茨海默癥、支氣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腎臟病5種;
患者要求:患者需曾在該院線下就診并開具過慢病藥物的處方。
圖表: 以衢州市為代表,搭建市級平臺,有條件實現“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雖然其他城市的具體規定與衢州市存在一定差異性,但整體思路基本一致:只有當地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才能夠提供納入當地醫保報銷范圍且實現醫保在線支付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并未得到同等醫保政策支持。我們認為,此種模式以市級為統籌,實現“服務+監管”雙管齊下,當地醫保體系無需進行明顯調整,其中杭州等城市進一步與家庭醫生簽約制度相結合。該模式從可操作性上,有望復制到更多城市;同時,也有望加快處方外流,進一步推進“醫藥分家”。
以武漢市為例:引入平臺型互聯網醫院,給予更為靈活的醫保政策方案
疫情期間,武漢市引入平臺型互聯網醫院,并開通醫保在線支付,作為首個向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開放醫保政策支持的城市,其舉措具有開創性。同時,我們認為,武漢及時、靈活推出該模式,有一定的背景環境:
區域隔離、交通管制等,導致慢病患者缺藥現象嚴重,亟需解決方案。武漢市當地區域嚴格隔離、交通全面管制,尤其是縣鄉鎮等基層(交通限行導致多地區難以獲得藥品供應),導致慢病患者面臨嚴峻的缺藥現象,亟需解決方案:1)解決續方問題;2)解決購藥問題;3)解決配送問題;4)解決報銷問題。
圖表: 阿里健康、京東健康開設湖北省慢病缺藥登記專區,發動社會力量解決當地慢病患者用藥問題
資料來源:阿里健康及京東健康官網,中金公司研究部
武漢市醫療資源匱乏,互聯網醫院落地難。武漢市作為此次疫情的重災區,基本處于全力抗疫狀態,醫療資源非常緊缺。其中有資質建設當地互聯網醫院的實體醫療機構在此次疫情中均在抗疫一線,不論從緊急建設互聯網醫院而言(需要組織力量搭建信息化系統),還是從后續運營互聯網醫院而言(需要對院內醫生進行網上執業的培訓,院內醫生需給予時間與精力在慢病患者復診上,組織院外藥店承接外流處方等),都存在一定負擔,所以武漢市通過當地醫療機構自建互聯網醫院為當地慢病患者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具有落地難的潛在痛點。
國家統籌,鼓勵多方力量馳援湖北。2020年2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線上服務進一步加強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統籌多方力量支撐湖北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加強遠程醫療服務、推進人工智能服務、規范網上診療服務等7個方面的內容,通過拓展線上服務空間,緩解線下診療壓力,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文件鼓勵已經注冊審批的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平臺等重點面向湖北患者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及藥品配送服務,及時回應和滿足當地群眾基本就醫需求。
圖表: 以武漢市為例,引入微醫互聯網總醫院(平臺型互聯網醫院)組織“醫+藥+險”全鏈路服務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們認為,該模式的推出基于武漢市的特殊性,當地難以依靠市級統籌互聯網醫院平臺,也難以依靠個別醫院獨立運營互聯網醫院等模式解決迫在眉睫的慢病患者用藥問題,及時聯合第三方平臺,可以有效組織全國醫師資源,同時通過處方流轉平臺組織疏通當地藥品供應鏈,凝聚多方力量為當地慢病患者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我們認為,湖北省內的特殊性與武漢市有相似性,省內更適合推廣武漢模式,但需要及時推動互聯網醫院通過處方流轉平臺與具備相關資質的藥店進行系統對接,同時需要確保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實現。
“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亟待普及
已有方案仍存多方痛點
醫藥行業具有特殊性,“互聯網+醫”、“互聯網+藥”、“互聯網+險”需同步發展。醫保目錄藥品(尤其處方藥)的支付方、決策者與消費者常常由不同角色者承擔,消費者(患者)在購買醫保目錄藥品時,往往由醫生決定購買什么藥品,由醫保/自費等實現結算。對于整個就醫流程而言,“醫+藥+險”是三位一體的,所以“互聯網+醫療健康”的全面發展,要求“互聯網+醫”、“互聯網+藥”、“互聯網+險”同步發展,且只有實現“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才能真正滿足消費者(患者)的需求。
圖表: 醫藥行業具有特殊性——“醫+藥+險”需求三位一體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已有方案積極探索,各具特色,但亦存多方痛點。我們認為,從目前多地推出的已有方案看,均為疫情期間各地權衡考慮慢病就醫與監管可控兩大需求來制定的,各方案因地制宜。但從整體而言,仍然存在多方痛點:
來自患者的痛點:目前多數方案要求當地參保慢病患者在開展遠程復診的醫院有線下就診記錄,且不少醫院開放的慢病病種有限,然而各地具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醫院為數不多,意味著當地有大量慢病患者無法實現“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
來自醫療機構的痛點:為慢病患者提供“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需要有當地互聯網醫院資質,且需要內部信息化基礎好、電子病歷等應用水平高,才能更好的實現互聯網醫院建設與運營,我們認為,這意味著從全國范圍看,存在大量醫療機構在短時間內難以開展遠程全鏈路服務。
來自相關企業的痛點:除武漢市外,目前推出的方案中,慢病患者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復診、以及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醫藥零售企業購藥,均缺乏相應的醫保支持政策。但正是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第三方互聯網醫藥零售企業,能夠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醫師與藥品資源,滿足慢病患者就醫需求。
來自監管部門的痛點:從監管的角度而言,統籌賬戶是全民醫保最堅實的后盾,且目前為屬地化管理,各地醫保局對醫保賬戶的監管都是嚴格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是創新的領域,國家在“互聯網+醫”、“互聯網+藥”兩個領域的監管上,仍處于不斷探索階段,所以我們認為,從醫保局的角度,對“互聯網+險”的放開是謹慎的。
我們建議:加快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我們認為,隨著醫保部門、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等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加快,各相關部門的數據有望實現互通共享,更好的實現監管,從而使得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第三方互聯網零售(平臺)企業有望獲得與線下模式同等的醫保政策支持。此外,我們認為,隨著商保的快速發展,未來商保體系也有望打通全鏈路。
借鑒已有省市落地方案,并結合仍然存在的各方痛點,我們建議從“互聯網+醫”、“互聯網+藥”、“互聯網+險”、“互聯網+監管”四個角度加快互聯網醫院的建設工作,加快推進常見病和慢病領域“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圖表: 我們建議:加快普及“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互聯網+醫”:加快實體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建設進度
截至2018年底,國內三/二級醫院為2548/9017家、其他醫院2.1萬家、基層醫療機構94.3萬家,大量醫療機構缺乏互聯網醫院建設與運營能力,且諸多省市沒有放開互聯網醫院資質審批,所以全國范圍內大量慢病患者僅依靠各地醫療機構實現在線診療具難度。我們認為,對于有條件的省市,建議加快互聯網醫院資質審批,加快當地實體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建設進度;對于基層及偏遠地區,如果當地醫療機構自建互聯網醫院有難度,建議借助醫聯體或第三方互聯網醫院開展服務。
圖表: 2018年全國各級醫院數量
資料來源:《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鑒2019》,中金公司研究部
圖表: 2018年全國各類基層醫療機構數量
資料來源:《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鑒2019》,中金公司研究部
“互聯網+藥”:工業企業與零售企業加快全渠道布局
從消費者而言,“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的發展使得消費者在購藥場景上進一步多元化選擇:可以選擇線下進店購藥;可以選擇通過O2O方式購藥;可以選擇通過B2C方式購藥。我們認為,在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時代,工業企業與零售企業需要加快全渠道布局,理順全域、全渠道產品供應鏈,更好的滿足消費者的用藥需求。
圖表: 消費者具有全渠道購藥選擇,決定醫藥工業與醫院零售企業需加強全渠道布局,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互聯網+險”:加快各地醫保信息化平臺建設
我們認為,醫保在線支付的全面普及需要各地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對接整合,以及與相關機構實現數據聯通共享,所以各地醫保信息化平臺的建設,加快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醫保電子憑證, 不僅有利于推進全國范圍內常見病及慢病患者實現醫保在線支付,還有利于監管部門對醫保賬戶的可控可管:
1)加快醫保信息化平臺與院內、院外機構對接:實現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利于醫保部門全面統籌管理區域內各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的醫保賬戶,由于數據產生、留存及流動具實時性,使得監管部門對醫保賬戶的實時監管、主動性控費成為可能。
2)加快醫保信息化平臺與“互聯網+醫+藥”對接:“互聯網+醫+藥”服務產生的數據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同時隨著在線用戶數據積累越來越多,個人標簽更為清晰(醫保卡可對應到姓名、身份證、手機號、在線支付賬戶、銀行卡號、位置等信息),有助于醫保部門在監管過程中避免線下場景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盜刷醫保卡問題。
從目前的已有方案來看,場景主要為符合條件的當地患者,身處當地,通過當地符合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實現部分病種的“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服務,“當地有互聯網醫院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為主體、當地有相應醫保資質的線下零售藥店、當地符合資質的第三方O2O配送”成為服務主體,且當地醫保體系并未發生明顯變化。
圖表: 目前慢病患者實現“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典型模式(市級互聯網醫院平臺+醫保資質藥店+第三方物流)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們認為,隨著各地醫保、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等部門的信息化平臺建設推進,市級互聯網醫療平臺集“服務+監管”于一身,監管部門在監管能力上有望得到明顯提升,建議在可控可管的前提下給予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第三方互聯網醫藥零售企業與線下同等的醫保政策支持。
同時,我們認為,health-tech的進一步應用有望使得慢病患者的復診實現“異地遠程就醫,當地醫保結算”成為可能,核心實現條件如下:
1)患者:針對在當地有初診的慢病患者,在當地參保;
2)互聯網醫院:針對當地獲得互聯網醫院資質的實體醫療機構;以及,未來隨著監管能力提升,可能被納入的符合當地互聯網醫院執業規定的第三方互聯網醫院(平臺);
3)零售藥店:針對當地獲得醫保資質、以及處方流轉資質的實體藥店,提供藥品向異地銷售,或者直接跨區域配送,或者依托當地實體藥店申請醫保定點資質的互聯網藥店(2020年1月,國家醫保局在《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互聯網藥店依托其實體藥店申請醫保定點資質),或者在異地建有實體自營藥店并實現數據實時聯通,在內部進一步流轉處方。
4)監管:需要對互聯網醫療平臺的服務實現可控可管;此外可借助區塊鏈技術等實現處方全流程可追溯,同時具有唯一性;借助追溯碼等實現藥品全流程可追溯,從多環節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圖表: 未來,我們認為慢病患者的復診實現“異地遠程就醫,當地醫保結算”成為可能
資料來源:中金公司研究部
“互聯網+監管”: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領域各環節的監管力度
考慮到“互聯網+醫療健康”正在發展過程中,諸多新的模式出現使得監管層面臨更具有挑戰性的考驗,需要借助技術手段,對“互聯網+”領域的問診、藥品銷售、醫保支付、藥品配送等各環節,以及個人數據安全,全面加強監管。
1)診療環節:我們認為,第三方平臺企業需要加強針對提供線上服務的醫師/藥師的職業資格審查與管理工作;同時需要加強線上診療相關環節內醫師開方、藥師審方環節的監管工作,建議醫師、藥師所在的互聯網醫院可適當采取定期抽樣復核的方式對處方進行審查,提升開方醫師、審方藥師對藥品處方的重視及責任意識,同時加強對慢病患者用藥安全性的保障工作。
2)藥品銷售環節:我們認為,第三方平臺企業需要加強入駐平臺的商家的資質審核,以及在藥品網售等環節的監管。考慮到安全問題貫穿藥品流通和銷售體系全流程,我們認為藥品網售的全流程追溯體系值得搭建,從而保障藥品從生產出廠到最終流向患者的各個環節信息準確、完整、可追溯。
3)醫保控費環節:我們認為,隨著醫保在線支付的逐步開放,醫保監管有望實現實時監控,通過技術手段進行主動控費成為可能,有效制止騙保現象。
4)個人數據安全:“互聯網+”的屬性決定患者在搜索、問診、購藥、藥品配送等各環節留下大量個人信息及數據,從而,我們認為針對患者個人數據安全性問題的監管值得重視,相關企業需要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醫療數據保密的有關法律法規,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患者信息。
疫情結束后,“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會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我們認為,此次疫情使得全民借助“屏幕端”就醫購藥的習慣得到極大培養,各地也在不斷推進實體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院建設工作,這將對醫藥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
從“醫”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各地政府及醫療機構或將提升對“互聯網+醫療健康”領域發展的重視程度,未來有望加快推進各地互聯網醫院建設,建立省市級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隨著各地醫療機構的互聯網醫院運營能力提升,我們認為,醫聯體的建設與運轉或將更加順暢,進而推進分級診療落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偏遠邊疆地區的醫療健康服務可及性。
從“藥”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隨著常見病和慢病患者“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的推進,處方外流進度或將加快,醫藥零售市場擴容有望加速,在區域范圍內接入處方流轉平臺,且兼具批零資質、產品供應滿足當地醫療機構的零售藥店有望更受益。我們認為零售市場擴容同時,傳統實體藥店或將面臨客流下降的潛在壓力,一方面,年輕消費者可通過O2O滿足常見病用藥需求;另一方面,慢病患者(老人為主)通過“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模式降低進店需求,藥店服務化轉型迫在眉睫。此外,我們認為隨著國家對藥店監管趨嚴,且醫藥新零售企業不斷崛起,中小藥店生存壓力加大,醫藥零售市場有望加速整合,帶動集中度提升,隨之而來或將使過去因終端分散與終端攔截導致的行業集中度低的品牌OTC企業崛起。
從“險”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國家醫保局或將加大對國家及各地醫保信息化平臺的建設,推進醫保在線支付,借助技術手段實現“服務+監管”二位一體,更實時、可控進行監管;加快推進全民醫保電子憑證 、電子健康檔案的應用。
文章來源
本文摘自:2020年2月29日已經發布的《“醫+藥+險”全鏈路在線化亟待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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